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

painfully

You hurt me

deeply inside,

this time.

inside, deeply insid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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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

關於這件事的一些知識及收穫。

整理自Mobile01的我的G7回來了,很慘痛的回來了

希望能給帶給消費者一些常識及保障

在這險惡的社會,為自己提供更有利有力的保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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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錄音之質疑緣由

to f06042000 jackwater大大
不知道你們對於我解釋過多次的地方一直多有著墨,
那我冒昧的想反問你們,若是今天發生這樣的情況,我跟我同學都沒錄音呢?
再冒昧的請問,若是你們是”消費者”,也就是我的角色
又碰巧沒錄到音替自己佐證,你們會怎麼做?
對於全程錄音的內容,
經過chuckyyyy2002大大和其他專業法律人的專業建議,
避免使得我的證據失去正當性,
保守起見,她們不建議我將全程內容在網路上傳播,謹慎至上.
但是,若是你們對於全程錄音內容很有興趣,
歡迎私下PM我,找個時間出來喝咖啡,
我很樂意將全程放給你們聽的,
相信你們若站在”消費者”的立場,你的氣憤會不下於我.
還有對於我哪來這麼多時間寫這些證據跟陳訴的這點疑問,我能解釋給你們聽
基本上,我是寫好一份完整的事發經過,並將所有證物拍下,蒐集在一起,
做什麼呢?
可以給消基會 消保會 消費者服務中心 做申訴
也可以給有需要的媒體如:水果日報 數字週刊 電視新聞媒體 做爆料
不會重複浪費我的美國時間的,請放心.
還有,我很感謝我好同學叫我錄音的提醒跟提醒,為什麼他會提醒我?
因為他自身有過這樣例子的糾紛,不過是在交通工具方面上
出乎我們意外的,我們的錄音成為我們最有利的保障,
如果沒有這些錄音的佐證,沒有Mobile01上這些熱心的朋友的回應跟幫助,
你們認為興X今天會鳥我嗎?
所以我不認為這是抓人把柄,而是我運氣好,剛好有保障自己權益的證據
不知道我的解釋及說明是否有化解你們的疑慮呢?
如果有的話,請站出來一起支持我討回公道,
也替所有消費者揪出一個惡劣商家,謝謝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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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點爭取權益小心得分享(by 網友cdrw大大):
1. 不要跟豬吵架。
有些人會蠻不講理。講太多有用。把口水省下來吧。
爭論下去,只會淪為意氣之爭。爭論再久也無法得到結果。
如果想錄音,成為自己有利的籌碼,另當別論。
2. 不要跟沒有權限的。
我只會跟有權限的人討論。從來不跟沒有權限的人浪費時間。
很多底層的人,沒有辦法決定賠償,只會跟你講那些有的沒的。
所以我只會跟可以決定賠償的人談事情,來省時間。
3. 掌握自己籌碼。
a. 以你這例子,他根本不怕消費者。因為你根本沒任何籌碼跟他談。
因為他不怕他信譽受損。
那透過上游廠商與消保官,消基會/數字周刊/水果日報,去跟他們談。
像我根本不會去跟廠商申訴。
我只會鎖定Yahoo/興奇,要求他們自己去跟廠商談。
畢竟yahoo 興奇會比較重視商譽。
而廠商一定會怕興奇,他們才有籌碼跟他談。
這是掛yahoo的名字購物平台,抽成卻不想負責。 我想yahoo沒如此容易。
讓他們去跟豬吵架。不要浪費自己時間去吵。

b . 先給一些下馬威,讓他知道我不是一個好打發的人,也是一個不錯的手段。
像我常會事先跟他說,"我會錄音,事先聲明以確定在法庭上錄音證據有效。"
對方講話就會很小心,不敢罵你。甚至會找可負責的主管出來。
即使對方很反彈錄音,也有方法壓她。。

c. 利用一點處於灰色地帶的法律來壓迫他。 反正一般人對條文也不太了解。
像東西不還你,算是侵占,找警察來處理。
對方推你/言語有恐嚇味道,找警察來,要求保護。
有警察來。讓她會怕。就比較好談。 存證信函等也是不錯的工具

d. 必要時把事情弄大,也是一個可用的籌碼。
選客人最多的時候,去他店面來吵。他就怕其他客人流失。可能就會摸摸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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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譚先生的採取"大動作的法律行動" (by 網友wangamigo大大):

基本上,只是唬一唬不懂法律的人而已。

所謂誹謗罪之規定在刑法第310條,
此條文有三項。第一、二項規定誹毀罪的"構成要件"及"法律效果"。
而第三項是"免責條款"。
也就是說雖然符合誹謗罪之行為,但只要是事實且涉及公益;就不算犯罪。
詳細條文如下(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)
第 310 條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
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
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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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跟我同學錄音(有兩份)他們並不知道,且我算兩造雙方的其中一方。如果我把全程的內容公開,揭發其惡行,是否有觸法之可能?(by網友chuckyyyy2002大大):
第三百十五條之一 (妨害秘密罪)
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:
一、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、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

二、無故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

如果你跟他談話的場合
是公開第三人得出入的場所
如公開店面等等
就不會成立這個罪

但如果你跟他談話的場所不是公開場合
又未得他同意
就要看錄音是不是有正當理由
你的情形主要是為了蒐集證據,實務上大多不會認為是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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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為相機維修技師的網友大大
如果大大確定相機本身在外表上看不出外傷(尤其在切換桿附近),
可以力爭"非人為損壞,而是產品零件有瑕疵,
(如果須換 修的損壞零件為照片所示,從外部是無法碰觸到此零件,
而是藉由切換桿來正常操作,坦若不是零件有瑕疵未何會壞?
若他堅持是你人為操作不當,那可要求他示範 正確的操作方法,
我想應該就只有兩個操作方向吧!!)
再則,不管是水貨還是公司貨都會有檢修費,
(只要不是你買水貨送去公司貨維修站,買公司貨送去水或維修站)
但是在保固內都不應當收取維修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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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7維修事件之後續。

2007.10.27更新

剛剛譚先生也有打電話給我了,
他認為這個衝突跟他們公司的商譽兩回事,應該分開來看
希望我在24小時內停止錄音片段的公開,否則會有大動作的法律行動
坦白的說,我是一個忙碌的學生,並不是怕法律上站不住腳,
但是跟申訴的動作我會持續。
我也和X遠光學科技負責人譚先生達成"共識",我會先停止網路上錄音片段的公開,
並且和譚先生達成協議,後續的協調在進行中,目前就先到這裡了。
還有對於興X科技公司有誠意、負責任的處理還有致歉,我深表贊同及欣慰,
禮拜一他們會請快遞來收件,並有後續的負責維修的行為。
此外,我也會保留及備份所有證據,
也請家母先跟民意代表報備了,如果將來有需要法律上的需要時,
能夠成為呈堂証供及法律上的協助。

2007.10.28更新
跟各位熱心的大大報告一下:
今天,譚先生有親自播了電話給我。
這次,沒有再談到法律部分的問題,他很有誠意的要解決這件事
也跟我承認當天的事件對消費者是個很不好的示範及事件,
他很感謝Mobile01上各位大大的關心,他代表視遠光學科技跟大家表示歉意
對於技師和推我的員工,由於大環境的關係他也有他的難處,
但是他承諾會努力改善,並鄭重跟大家表示歉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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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28日 星期日

不是嗎?

有些存在的意義,不在那了,

某些執著的力量,也消失了。


相機變得好重好重,妳知道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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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

G7慘痛維修全記錄~

借此也揭發 X遠光學科技公司的惡劣行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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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瀏覽過G7的變焦桿壞了,惡劣的維修經驗的朋友們,或是打算在網路購物平台買相機的朋友們,請你們花個五分鐘,聽我分享一下我的慘痛經驗。

後來一個多禮拜之後,我打給X遠光學科技公司的客服申訴,之後維修部的主管譚先生才親自通知我,果然,判定為”人為”,更換材料費要$1500。結果在我跟維修部主管的討價還價之下,還是要付$1500。當時我打算花錢了事了,但是後來在網路上的群組發問,發現有同樣情形的夥伴(etonchen大大),但是是在其他商家購買,也在保固期內,卻獲得免費的維修。

我覺得判定人為本就不合理,又加上有人跟我同樣的遭遇,一樣在保固內,卻是得到免費的維修,這次我則請了提供平台的興X科技公司的客服主管代為協調,經過三天,得到的結果還是一樣,還是要維修費$1,500元。我認為不合理,如果過保固期,要我付費我能接受,但是我還在保固內,一樣的情形卻不一樣的待遇,那我寧願給其他的商家做維修。於是便和我同學兩人前往維修部要取回我的相機,另找商家例如EXhat做維修。

結果,第二次照面的溝通,發生了極嚴重的衝突,

以下是全程對話的內容摘要,若有需要舉證的地方,我會公佈。

請大家注意到底是誰先大聲,以及我到底有沒有叫人家閉嘴。

0:00~2:00  跟維修部主管洽談,反應我的問題。

2:00~3:00  主管一問三不知,開始推託

3:00~4:00  換技師接手,針對判定問題探討

4:00  我們提出技師的判定做出質疑,技師開始大聲了,請注意誰先動怒的。

4:55  技師對於沒有拆開判定前就做出”一定是人為”,自圓其說。

5:20~5:50 我朋友對於”專業判斷”提出質疑,依據什麼做出”人為”的判定
      技師倒果為因,推說”人為”是事後所做的判定,開始批評我們
      口氣不好

6:00    總機小姐開口了:我們不是服務業喔~
     我回應:你不要吵,你服務態度最差了 (我壓根沒提到”閉嘴”這兩個字)

6:06    技師爆氣了,到底誰是客戶阿?? 大罵我:你是什麼東西!客戶最大           嗎?
6:43    先推我的人豋場了(暫稱:推手,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他是誰),技師 
     還是大罵:你是什麼東西! 跟這位推手態度很差的一起叫我:”閉嘴”

6:50    推手威脅我:你不要講話喔! 技師爆氣:你再講話給我試試看!(到
    底誰是客戶?到底誰態度差?)
6:51    推手動手推我了,我說:你推我幹麻,並回推
6:54    技師要衝過來打人了,我同學擋住。到底誰先動手的?
7:00    我苦笑詢問一旁的主管譚先生:你是主管吧?
7:02    技師胡先生放大絕:我就是主管!!!!!怎樣?!!!
7:07    我要求今天取回我的相機
7:14    技師咆嘯:明天來拿! 我說:我現在就要拿~
     技師:我送回工廠不行喔~ 
7:30    推手開始出餿注意,要我自己去工廠拿,且開始胡亂推卸責任給一旁不
     知哪家相機店的老闆。要我簽切結書,並咄咄逼人要我自己去取。
7:38    我說:可是你們把我拆開總得裝回去吧(我只要取回我送來時的樣子),
     推手:不要再可是了(干他屁事阿?)
7:50    我說我跟技師洽談,技師說:你叫洽談喔? 推手說:你罵東罵西叫洽談 
     喔?(各位網友可以自由心證)
7:59    我再度請求主管譚先生做出反應
8:13    推手又再度指責我罵東罵西(各位網友可以自由心證)
8:25    技師又說我罵小姐閉嘴一事 (我何時叫小姐”閉嘴”了)
8:30    推手又開始出餿主意,要叫我簽什麼切結書,自己去未知的地方取相機。
8:46    我說:很好嘛~服務業
9:05    推手:我懶得看到你了啦(干他屁事阿?)
9:15    對於態度的點再度”溝通”
9:44    我對於之前小姐態度不好提出證明及解釋
9:53    技師:你們老師教你不滿意就可以叫人家閉嘴嗎?
     (注意!我壓根沒提到”閉嘴”這兩     個字)
     我回應:你們老闆教你們的態度是這樣嗎?跟客戶大吼大叫嗎?
     技師:你態度很好喔?大哥~ 
     我回應:我沒像你這樣大吼大叫吧?
     技師:少給我來這套~
10:08   技師要求我跟小姐道歉:你老幾?你給我道歉!
     是客戶就可以叫人家閉嘴嗎?
     (注意!我壓根沒提到”閉嘴”這兩個字)
11:22   我提出推手為何先動手推人
12:22   技師恢復冷靜。
13:00   技師提出送回原廠判定的例子。
13:50   我提出同樣的用G7的夥伴在億X的例子。
14:00   技師提出其他維修案例。
16:00   技師再度提出送回原廠維修。
17:30   主管終於醒了。    
19:20   技師對於剛剛爭執想要粉飾。
19:22   我對於推手是誰,為何動手提出疑問?技師再度粉飾。

以客為尊的時代,消費者至上的時代,我不敢相信我遇到的情形,這次我也不想在打給興X科技公司或視X光學科技公司客訴了,我想不但沒辦法解決問題,也替我的相機增加潛在的風險。

後記:爭執回來的當晚我打給技師胡先生詢問備料及是否能快點修好,這是的維修的費用又從更新的$1,500元降為維修的$1,000元,三個禮拜過去了,經過一番爭執及羞辱,我想我下次不敢在這個平台購物了,因為維修沒保障倒是其次,這樣的對待客戶的態度真的是太誇張了,今天我取回相機了,換了個小小小的零件,跟我收取了$1,000元,也確實知道推我的人是他們公司的人了。

小彈簧到底有多小
這就是價值$1000的彈簧

保證書
這就是保固內的待遇嗎????

我不敢奢求誰的道歉或賠償了,希望我花這一千元,可以給一些消費者引以為鑒,不要貪圖網路購物的分期,而喪失了後續永久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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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

我的紅色三角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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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錯,我敗了D80了。

這一切都要感謝財務大臣的批准。起因於斌子哥跟我討論買DSLR的事,經過各種功能及C/P值的探討,且我把玩過D80E510,我強烈推薦他購入D80。可是他還是喜歡他的D40X(冏),但是趁著颱風天放假,我們兩兄弟跟喇木就前往新光Fnac,看著看著討論著,結果就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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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都是個驚人的意外阿!

結果斌子哥沒買,我建議他的選項都出現在我床上了X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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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80k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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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及用活動禮卷購入的50mm 1.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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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第一台DSLR現身!!!

高興之餘,接下來半年要認真付貸款了XD

很感謝喇木的首肯,因為她能感受到我的無比歡欣XD 沒想到她的開心也不下於我

最重要的還是從小愛扁我的斌子哥,沒有你的幫忙,我沒有辦法享受到這樣無與倫比的驚嚇阿!XD,我會好好運用他的,這也是我們兩個之間不能說的秘密。

話說,我的G7變焦桿壞了,也是時候進廠維修了,你放心,你回來後我不會冰你的!

倒是沒想到我也加入了這個家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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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爸,快把你的防潮箱打開吧,我來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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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2日 星期二

傳承台灣民俗文化的麻辣教師 - 林茂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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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你最近有沒有注意到一則彰化花壇鄉驅鬼趕鬼的新聞?

托喇木的福,我有幸得以在畢業之後能再回去聽到大學時期,令我感到敬佩及景仰的老師之一,但是他那種鄉土味及阿沙力卻是沒有教授能出其右的 - 林茂賢教授

當初,我也是經由台灣民俗歌謠賞析跟林老師結緣,說到那堂課的上課模式以及他的個人風格,根本就是他在開個人演唱會XD,一個人拿把吉他自彈自唱,把老爸老媽甚至是阿公阿嬤那時的台灣傳統歌謠,一首又一首教給我們。無論是早期的日本翻唱、台語電影主題曲、鄉土民謠,在吉他的伴奏及老師的歌聲下,也把當年歌曲背後一個又一個的故事傳遞給了我們。

極其有幸的,當初和佳容一起去參加了老師所舉辦的大甲媽祖遶境活動,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天,卻踏踏實實的感覺到那些信徒堅定的虔誠,和台灣人情味的可愛及珍貴。除了在老師的講解中了解了許多台灣民俗信仰的緣由,也看到老師被各家媒體採訪的超人氣。


林老師受喜愛的原因不只是他淵博的學識及幽默生動的上課方式,還有他那份對台灣民俗文化的付出及堅持。
以下摘錄「拾穗雜誌」1997.11: 他的理想和黑眼圈
認識他很久以後,我才發現,他的善良及好脾氣是當代奇葩,很難想像一個快四十歲的人,還可以那麼善良、對人性如此信賴。「沒有原則的濫好人」是他的朋友們 對他的評價;有幸成為他的學生,讓我覺得心懷感激,但當他的下屬,則不免有點小抱怨,但通常他都會睜著那雙噶瑪蘭血統的大眼睛,無辜的說:「不管你有麼不 滿,可是不能失去理想……」

其他專訪:
三八擱好逗陣---專訪民俗研究者林茂賢

     篳路藍縷話民俗---訪民俗工作者林茂賢教授

     宜蘭番的堅持

看完這些專訪,會讓你對他會有更多認識,下次有些民俗事件(ex: 洗門風)及宗教新聞發生時,別忘了注意一下這個名字。還有,在靜宜的學弟妹們,有空去修修他的課,絕對不會讓你失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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